醫政科-醫療(事)機構開(執)業登記(醫院擴充變更)

更新日期 : 111-01-13

申辦說明 檢附下列文件:
1.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事項申請書(1式5聯)。
2.負責人醫師證書、執業執照影本。
3.變更或擴充計畫書。
4.變更或擴充後建築物平面圖。
5.建築物符合建築法規及消防檢查合格證明。
6.符合變更或擴充後設置標準之人力證明。
7.負責人最近3個月內2張2吋照片。
8.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規費:<=100床1500元,>100床2000元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申請方式 臨櫃 ;
交付方式 由申請人檢附相關文件至衛生局1樓單一服務窗口臨櫃辦理。
處理時間 送件後10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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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申請書 不可
2.申請書範例 不可
相關附件
    • C03-002-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醫院擴充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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