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活動假牙裝置補助

更新日期 : 107-06-14

申辦說明 1.年滿65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嚴重影響咀嚼功能需裝置活動假牙。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6.80歲(含)以上,經審查符合中低收入老人資格者。
發布單位 社會處 > 社會福利科
承辦單位 社會處 > 社會福利科 電話 : 06-9274400#288
申請方式 臨櫃 ;
交付方式 申請人(或代理人)持申請相關資料,親洽轄區村(里)幹事或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
處理時間 送件後20內
流程圖
    • 4-3中低老人活動假牙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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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欄 應檢附文件:
1.身分證件影本。
2.中低收入證明。
3.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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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申請表 不可
  • 中低老人活動假牙補助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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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分證影本 不可
3.中低收入證明 不可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