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更新日期 : 104-04-24

申辦說明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009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交付方式 現場領件、郵寄。
處理時間 送件後20日
備註欄 登記收件3天內公告,公告15天,公告期滿無異議2天辦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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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登記申請書。 不可
2.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不可
3.新登記土地清冊或土地複丈結果通知書。 不可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