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登記

更新日期 : 104-04-24

申辦說明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009
申請方式 臨櫃 ;
交付方式 現場領件
處理時間 送件後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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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 不可
2.法院囑託查封登記函、稅捐稽徵機關囑託禁止處分函或主管機關囑吒禁止處分函。 不可
3.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登記名義人同意書:預告登記時檢附)。 不可
4.權利書狀(預告登記時檢附)。 不可
5.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預告登記時檢附)。 不可
6.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預告登記時檢附)。 不可
7.身分證明文件 戶役政資訊系統〈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34 條規定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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