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物繼承登記

更新日期 : 104-04-24

申辦說明 登記類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009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交付方式 現場領件、郵寄。
處理時間 送件後5日
備註欄 可透過跨海峽辦法至台灣各地政事務所送件辦理。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登記申請書 不可
2.所有權狀 不可
3.繼承人的現戶謄本 不可
4.遺產稅繳納證明或免稅證明 不可
5.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及被繼承人死亡戶籍謄本 不可
6.繼承系統表 不可
7.法院核准拋棄繼承備查文件或繼承權拋棄書及拋棄繼承權人印鑑證明 不可
8.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立協議書人之印鑑證明(有遺產分割時檢附) 不可
9.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不可
相關附件

  1. 須知與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