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申請人資格: (1)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2) 以戶籍資料未曾登載出生地者為限,如欲辦理出生地更正登記,請持憑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
發布單位 |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承辦單位 |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傳真 : 06-9263708
|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辦 ; |
交付方式 |
1.案件派送: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案。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及申請內容不符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完成線上申辦出生地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國民身分證,請適格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處理時間 |
線上申請案件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經查符合規定後,完成登記。 |
流程圖 |
|
備註欄 |
應備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
|
常見問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