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1.申請人資格: (1) 法院調解、和解、裁判 A.受監護人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B.適格申請人為本人(即受監護人)。 C.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D.須為法院裁判、調解、和解確定案件。 E.應備文件:政府機關證明文件(請提供相關案件文號,文件無須上傳)。 F.須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號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G.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2) 終止委託監護 A.適格申請人為委託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人。如受委託人單方終止委託監護,請受委託人提憑足資證明終止委託監護意思表示已送達相對人(委託人)之證明文件正本,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辦。 B.委託人(法定代理人)、受監護人(未成年子女)及受委託人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C.適格申請人如多於一人,由其中一位代表申請終止(廢止)委託監護登記。 D.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E.應備文件:請下載「終止委託監護書約」,如為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合意終止委託監護者,請雙方共同填寫書約並簽名或蓋章;如為委託人單方終止委託監護者,由委託人填寫書約並簽名或蓋章。請照相及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俟戶政事務所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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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承辦單位 |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澎湖縣湖西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921054 澎湖縣白沙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931077 澎湖縣西嶼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981331 澎湖縣望安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991077 澎湖縣七美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97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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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線上申辦 ; |
交付方式 |
1.案件派送:依據受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或申請內容不符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終止委託監護廢止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請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處理時間 |
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
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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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欄 |
1.應備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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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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