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集會遊行

更新日期 : 107-08-01

申辦說明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於六日前向當地警察分局申請,其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轄區時,向轄區警察局申請。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 保安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 > 三組 電話 : (06)999-1417 傳真 : (06)999-1001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 > 三組 電話 : (06)993-2859 傳真 : (06)993-2859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 > 三組 電話 : (06)927-1402 傳真 : (06)927-2077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 保安科 電話 : (06)927-9248 傳真 : (06)926-0519
申請方式 臨櫃 ;
交付方式 臨櫃
處理時間 送件後3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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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集會遊行申請書 不可
2.代理人同意書 不可
3.糾察人員名冊 不可
4.場地同意書 不可
5.遊行需附遊行路線圖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