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應檢附文件: 1.身心障礙證明。 2.私章。 3.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4.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5.受委託代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件。
|
發布單位 |
社會處 > 社會福利科 |
承辦單位 |
社會處 > 社會福利科 電話 : 06-9274400#307
|
申請方式 |
臨櫃 (請向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申請) ; 線上申辦 ; |
交付方式 |
逕送戶籍地公所 |
處理時間 |
送件後35日(收到衛生局鑑定表後15個工作天) |
流程圖 |
|
備註欄 |
交付方式:由各村(里)幹事發給身心障礙者
|
常見問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