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簡政便民服務單一窗口收辦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流程

流程說明:
1.項數核對受理階段(單一窗口)申請人送件至單一窗口櫃臺--符合13項受理項目--單一窗口進行文件項數核對--總收文人員收文掛號。(若不符合13項受理項目—申請人逕送總收文人員收文掛號)。
2.實質審查受理階段(業務單位)單位登記桌人員收文登錄--承辦單位審查及簽核—若需補正(限辦天數五分之一內限期補正) --審核結果通過(若需繳費,請申請人先完成繳費)--核發申請結果--結案。(若限期內 未補正或審核結果不通過--正式公文通知申請人退件原因)。
更新日期:11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