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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

更新日期 : 107-07-25

申辦說明 辦理澎湖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業務
發布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 社會課
承辦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 民政課 電話 : 06-9931001#153
申請方式 臨櫃 (申請人(或代理人)持申請相關資料,親洽村幹事或本所社會課) ;
交付方式 檢具下列相關證件向鄉市公所或村辦公處提出申請:
(ㄧ)戶內列冊人口(福利人口)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二)年滿十五歲以上在學學生之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及未滿十五歲(含幼稚園、托兒所)在學證明或學校家庭聯絡簿影本。
(三)身心障礙、重傷、病或心神喪失者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公立醫療機構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三個月內診斷書。
(四)在營服役者(含志願役)之服役證明。
(五)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之在監服刑證明。
(六)失蹤人口報案滿六個月以上之警政機關證明文件。
(七) 申請案應計算人口之所有使用金融帳戶(含郵局)封面及
近一年內頁存提明細影本。
申請人應檢附申請澎湖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應備文件告知單
(如附件)送審。
處理時間 約30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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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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