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1.網底部分(管制編號、送款憑單流水號……等)由環保局填寫。 2.『工程名稱』有契約者請填寫契約所載工程全名,無契約者,若為房屋新建(拆除)工程,以業主名稱為工程名稱,並加「房屋新建(拆除)工程」等字;若非為房屋類工程,則以業主名稱加上工程種類為工程名稱,例:王小明外牆整修工程。 3.建造字號或契約編號請依建照執照或契約所載格式填寫(例:(103)澎府建許字第001號、CW-1100001);無建造執照且無契約書者,此項得免填。 4.工地地址請務必填寫行政區、道路名稱及門牌號碼,申報時需附工地位置圖(A4)。無固定施工地點之工程,得免附工地位置圖,但需詳細填寫施工之區域及範圍。 5.『工程內容概述』請簡要說明該工程之內容(例:RC造地上1層2棟1戶、新設排水溝及路面混凝土澆置)。 6.『施工期程』請填寫實際開工日期及預計完工日期,並附開工證明(參考附件),申報表上填寫之開工、完工日期應與開工證明文件所載日期一致,不一致者以開工證明所載日期為準。 7.『營建業主』係指政府興建工程編列預算之政府機關或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工程之投資單位或其它各類開發案件之工程起造人或負責人。 8. 『承包(造)單位』僅須填寫主承包(造)單位,若為共同承包(造)者,則應一併填入或詳列為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