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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戶籍登記

更新日期 : 111-02-22

申辦說明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內政部自108年6月1日起開放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目前提供9項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並提供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案件進度查詢,有需求民眾得多加利用。
1.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離婚登記:當事人任一方即可單獨申請。
2.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死亡登記:申請人須為死亡當事人之親屬、配偶、同戶之人,其餘申請人請臨櫃辦理。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為申請人。
3.線上申辦出生地登記:以戶籍資料未曾登載出生地者為限,如欲辦理出生地更正登記,請持憑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4.經我國法院為監護宣告生效及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
5.經我國法院為輔助宣告生效及裁判確定之輔助登記:以輔助人或被輔助人為申請人。
6.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以行使或負擔之一方為申請人。
7.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
8.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
9.當事人非為共同生活戶戶長之出境遷出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當事人若為戶長,必須為單獨生活戶(無換戶長議題)。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線上申請案件係以機關(構)通報為辦理之依據,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案件派送: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日期超過法定期限或申請內容與機關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登記。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換領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請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如欲辦理未成年子女親權登記,請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處理時間 如申辦網頁說明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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