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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更新日期 : 113-01-23

申辦說明 1.申請人資格:
(1) 申請人及當事人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3) 當事人父母之雙方或一方須為原住民。
2.申請項目:依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同時註記民族別。當事人依第2項規定取得身分者,涉及姓名變更登記,戶政事務所受理時,將依該網路申請案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改姓或回復傳統姓名)後,再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3.應備文件:請下載「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約定(意願)書」填寫後,照相並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1.案件派送:依據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當事人未符合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資格或申請文件瑕疵無法補正,不予受理。
(2)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國民身分證,請適格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處理時間 線上申請案件依據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案,經查符合規定後,完成登記。
流程圖
備註欄 1.應備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約定(意願)書(線上申請版) 不可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約定(意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