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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增值稅退稅

更新日期 : 110-04-19

申辦說明 申辦注意事項:
一、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申請改按農業用地 ( 不 ) 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應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申請。
二、應檢附附件
(一)撤銷(回)土地現值申報
  1.雙方協議撤銷者
  (1)雙方同意撤銷土地現值申請書
  (2)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及不課徵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 結書)
  (3)契約書正本
  2.由權利人單獨申請撤銷者
  (1)法院判決確定書、和解筆錄等有關證明文件正本
  (2)契約書正本
  (3)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及不課徵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二)改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1.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無權狀附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
  2.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3.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三)改按農業用地(不)課徵
  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影本
  2.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
  3.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及不課徵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三、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服務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土地稅科 電話 : 06-9279151轉242,243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郵寄或當面交付
處理時間 收件後16日
流程圖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改按農業用地(不)課徵(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影本(2)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3)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及不課徵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不可
  • 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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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c
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書填寫範例
2. 撤銷(回)土地現值申報(2)由權利人單獨申請撤銷者○1法院判決確定書、和解筆錄等有關證明文件正本○2契約書正本○3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及不課徵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不可
  • 土地增值稅撤回申請書填寫範例
  • odt
  • pdf
  • docx
3. 改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1)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無權狀附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2)無租賃情形申明書(3)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不可
  • 出售土地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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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df
  • docx
  • 出售土地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申請書填寫範例
  • odt
  • pdf
  • docx
相關連結
  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