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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更新日期 : 110-04-19

申辦說明 申辦注意事項:
一、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二、應檢附附件
(一)自用住宅用地:
1、戶籍證明文件
(1)戶口名簿影本(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以免影響日後還須通知納稅義務人補證明文件,增加公文處理時效)。
(2)外僑居留證明文件 影本 。
2、建物坐落基地證明文件:
(1)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 ( 已填建號者免附)。
(2)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77年4月29日 以前建造完成或無上述 資料者須檢附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二)國民住宅用地:
1、政府直接興建者:建造執照影本或取得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
2、貸款人民自建或獎勵投資興建者
(1)建造執照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
(2)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影本 。
(三)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用地:
1、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
2、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者得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四、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正本。
五、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須填寫配偶無不動產申明書正本。
六、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服務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土地稅科 電話 : 06-9279151轉248,245,246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郵寄或當面交付
處理時間 收件後10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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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不可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空白書表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填表範例
2.自用住宅用地:(1)戶籍證明文件:○1戶口名簿影本(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以免影響日後還須通知納稅義務人補證明文件,增加公文處理時效)。 戶政資訊運用系統
3.自用住宅用地:(1)戶籍證明文件:○2外僑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不可
4.自用住宅用地:建物坐落基地證明文件:○1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已填建號者免附)。 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
5.自用住宅用地:建物坐落基地證明文件:○2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77年4月29日以前建造完成或無上述資料者須檢附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不可
6.國民住宅用地:(1)政府直接興建者:建造執照影本或取得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 不可
7.國民住宅用地:(2)貸款人民自建或獎勵投資興建者○1建造執照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2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影本。 不可
8.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用地:(1)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2)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不可
相關連結
  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