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認領登記-馬公市

更新日期 : 111-02-22

申辦說明 申請人資格:
(1)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如被認領人為未成年人,以該未成年人之母為申請人)。
(2)認領人及被認領人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3)申請人需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4)需為法院裁判、調解、和解確定案件。
(5)需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6)被認領人如為未成年人,認領登記同時約定該未成年人之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由父母填寫並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案件審查結果,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處理時間 線上申請案件係以機關(構)通報為辦理之依據,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查證後,始受理案件。
流程圖
備註欄 換領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請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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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未成年子女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線上申辦版/認領) 不可 未成年子女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