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高中職就學津貼申請

更新日期 : 115-04-02

申辦說明 一、本要點補助對象為就讀本縣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次數依申請人就讀單一學期
  之修業期限予以補助。
  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學津貼項目抵免順序如下:
  (一)現金(午餐費、學雜費繳費超過5,000元者可申請此項)
  (二)交通圖書券(午餐費、學雜費繳費未超5,000元者請申請此項)
二、申請對象為就讀本縣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三、申請人每學期在學期間僅可申請補助1次。
四、就學津貼(現金、圖書劵)如申請審核通過後,則無法再變更,請確認後再申請。
五、申請現金(午餐費、學雜費)者請附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
六、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請下載後填寫完成後上傳。
七、請附學生及法定代理或父母戶籍謄本(需三個月內才為有效之戶籍謄本)。
八、請檢附當學期學生證正反面。
九、就學津貼申請完成後,將會收到系統發出之E-mail,請申請人確認信箱是否有收到。
十、申請交通圖書券者,將於您完成資料填寫並送出後,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
  請人,審核通過將提供 消費條碼下載網址,申請人完成消費條碼下載後,即可持消
  費條碼前往特約店家消費。
發布單位 教育處 > 國民教育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 > 國民教育科 電話 : 06-9274400#456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線上申請
處理時間 申請期限結束後60個工作天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