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說明 |
一、本要點補助對象為就讀本縣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次數依申請人就讀單一學期 之修業期限予以補助。 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學津貼項目抵免順序如下: (一)現金(午餐費、學雜費繳費超過5,000元者可申請此項) (二)交通圖書券(午餐費、學雜費繳費未超5,000元者請申請此項) 二、申請對象為就讀本縣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三、申請人每學期在學期間僅可申請補助1次。 四、就學津貼(現金、圖書劵)如申請審核通過後,則無法再變更,請確認後再申請。 五、申請現金(午餐費、學雜費)者請附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 六、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請下載後填寫完成後上傳。 七、請附學生及法定代理或父母戶籍謄本(需三個月內才為有效之戶籍謄本)。 八、請檢附當學期學生證正反面。 九、就學津貼申請完成後,將會收到系統發出之E-mail,請申請人確認信箱是否有收到。 十、申請交通圖書券者,將於您完成資料填寫並送出後,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 請人,審核通過將提供 消費條碼下載網址,申請人完成消費條碼下載後,即可持消 費條碼前往特約店家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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