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出生登記-馬公市

更新日期 : 111-02-22

申辦說明 申請人資格:
一、新生兒之父母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二、新生兒需在臺出生。
三、新生兒限設籍與父或母同戶籍。
四、申請人需為新生兒之父或母。
五、需在法定期限(新生兒出生之日起60日內)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六、新生兒之姓氏:
A.一般出生登記案件:新生兒之姓氏依生母有無婚姻而定,如母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從母姓,無需約定新生兒之從姓;如母有婚姻關係,需與配偶(新生兒之父)約定新生兒從父姓或母姓,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B.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須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具原住民身分。新生兒之姓氏依生母有無婚姻而定,如母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從母姓或取用傳統姓名,無需約定新生兒之從姓;如母有婚姻關係,需與配偶(新生兒之父)約定新生兒從父姓、母姓或取用傳統姓名,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七、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一、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二、換領戶口名簿,請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處理時間 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流程圖
備註欄 一、線上申請出生登記無需申請人提供紙本出生證明書,而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二、須在法定期限(新生兒出生之日起60日內)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三、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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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一般出生登記) 不可 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
2.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 不可 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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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注意事項
  2.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案件進度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