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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身心障礙鑑定到宅鑑定

更新日期 : 112-06-21

申辦說明 申請條件: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長期重度昏迷者
4、其他特殊困難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電話 : 06-9272162
申請方式 臨櫃 (請找身心障礙到宅鑑定承辦人) ;
交付方式 需檢附資料:
1、近三個月內之一吋半身照片三張
2、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3、相關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4、身心障礙鑑定表
處理時間 約4個工作天
流程圖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近三個月內之一吋半身照片三張 不可
2.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不可
3.相關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不可
4.身心障礙鑑定表
不可
5.身心障礙鑑定申請書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