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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收養登記

更新日期 : 113-01-23

申辦說明 申請人資格:
(1) 被收養人及養父養母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 申請人須為被收養人或收養人。
(3) 須為法院裁判確定案件。
(4) 須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5) 依法規收養須同時約定子女從姓,請下載養子女從姓約定書(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下載)填寫後,拍照並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
(6)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1.案件派送: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日期超過法定期限或申請內容與機關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收養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國民身分證,請適格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處理時間 線上申請案件係以機關(構)通報為辦理之依據,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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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養子女姓氏約定(變更)書
不可 養子女姓氏約定變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