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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執照

更新日期 : 107-08-02

申辦說明 警械執照申請需符合「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11條之規定。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 行政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 行政科 電話 : (06)927-3053 傳真 : (06)926-6238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交付方式 臨櫃、郵寄
處理時間 送件後7日
流程圖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警械申請書 不可
  • 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個案定製售賣申請(具結)書
  • odt
  • pdf
  • docx
2.申請單位相關證明文件 不可
3.警械許可販售廠商產品中文說明書 不可
4.警械使用人在職證明文件、一吋半身相片3張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