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

更新日期 : 110-04-20

申辦說明 申辦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為納稅義務人本人。
二、應檢附附件:取得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三、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服務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房屋稅科 電話 : 06-9279151轉226,229,250,251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郵寄或當面交付
處理時間 收件後5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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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申請書 不可 房屋稅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申請書
房屋稅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申請書填寫範例
2.臨櫃:身分證;郵寄:身分證影本;線上申辦: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 不可
相關連結
  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