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移工在台自主健康管理之核酸檢驗費補助計畫

更新日期 : 111-01-13

申辦說明 依「澎湖縣移工在台自主健康管理之核酸檢驗費補助計畫」辦理。
應檢具證明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雇主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辦理者必備)
(三)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單影本。
(四)「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影本。
(五)領款人或公司「金融帳戶存摺」影本(如附件二)。
(六)醫療院所開立「核酸檢驗費」收據正本。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疾病管制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疾病管制科 電話 : 06-9272162#215 傳真 : 06-9261557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交付方式 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局辦理
處理時間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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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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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澎湖縣移工在台自主健康管理之核酸檢驗費補助計畫 不可 110-澎湖縣移工核酸檢驗費補助計畫(延續計畫-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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