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白沙鄉

更新日期 : 110-11-17

申辦說明 補助對象
1.年滿65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嚴重影響咀嚼功能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6)、80歲(含)以上,經審查符合中低收入老人資格者。
2.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3年內不予重複補助。但假牙維修費用不在此限。
發布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 社會課
承辦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 社會課 電話 : 06-9931001#153
申請方式 臨櫃 (申請人(或代理人)持申請相關資料,親洽村幹事或本所社會課) ;
交付方式 應備書表
1.身分證影本。
2.中低收入證明。
3.私章。
處理時間 30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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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澎湖縣政府辦理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裝置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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