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歸化

更新日期 : 112-12-28

申辦說明 (1)請先依歸化國籍規定向居留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戶政所將會層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許可。
(2)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
(3)持有臺灣地區居留證,並居留滿一定期間後【自核准居留之日起,連續居住1年;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再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
(4)取得臺灣地區定居證後即可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設立戶籍登記及申領國民身分證。
貼心小語:
1. 申辦歸化國籍,一定要向居留地戶政事務所洽辦。
2. 申辦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定居證要向內政部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各地服務站洽辦。
注意事項: 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申請。
發布單位 澎湖縣西嶼鄉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西嶼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81331
申請方式 臨櫃 ;
交付方式 臨櫃
處理時間 隨到隨辦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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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1. 內政部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