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澎湖漁船海上遭難拖救救助金申請表格

更新日期 : 111-03-15

申辦說明 1.茲檢附證明文件、出海証明書、戶籍謄本、領款收據各一份。
2.本申請書由鄉市公所印製,以備一般民眾應用。
3.本申請書請填寫1式2份,報請鄉市公所轉縣政府核發。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 行政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 漁業輔導科 電話 : 06-9262620-135
申請方式 臨櫃 (公所受理後層轉農漁局) ;
交付方式 紙本遞送或郵寄
處理時間 公所層轉後14日
流程圖
    • 澎湖縣漁船海上遭難拖救救助金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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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澎湖縣一般民眾海難慰助金申請書 不可
相關附件
    • 澎湖縣一般民眾海難慰助金申請書、證明書、領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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