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出境就學役男及僑民役男請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境核准。 ※出境就學役男,未備妥在學證明等相關文件,無法向移民署申請出境就學,而於本系統申請短期出境者, 請於核准出境後4個月內,儘速檢附在學證明等相關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出境身分變更, 以維護役男出境就學權益。 ※以下依各款規定經核准出境役男,請檢附核准公文,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 申請辦理出境章戳核蓋事宜。經核准出境期間內,本系統將不另予核准短期出境。 1、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 2、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國際科技展覽獲得金牌獎或一等獎, 經教育部推薦出國留學者。 3、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等原因申請出境者。 4、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或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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