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鑄式建築物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設置查核申請

更新日期 : 109-02-17

申辦說明 一、申請開工時填製查核申請表一式三份送審。(一份存底、一份送環保局公害防治科、一份原申請人留存)
二、起造人(承造人)設置預鑄式建築物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時應通知環保局人員會同查核。
三、 環保局依查核結果另製查核表二份,核章後一份交申請人於申請使用執照時使用,一份環保局存查。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公害防治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公害防治科 電話 : (06)9221778#109 傳真 : (06)9221782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交付方式 一、臨櫃
二、郵寄
處理時間 送件後7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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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申請書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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