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一、運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應依運作類別申請核可。
二、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訂格式及填表說明(網址:http://flora2.epa.gov.tw/MainSite/),選用適用格式填報後,下載列印一式二份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備文送審。
三、檢附申辦文件: 1.工廠登記證明文件(非工廠者免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非公司者免附)及商業登記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2.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核定文件影本(非申請製造許可證者免附)。 4.物質安全資料表。 5.產品之製造流程及其說明(非申請製造許可證者免附)。 6.管理方法說明書,載明運送、使用、貯存、廢棄之方法。 7.貯存場所相關文件。 8.主管機關核准之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備查文件影本。 9.主管機關核准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備查文件影本。 10.製造、貯存場所之運作場所全廠(場)配置圖及內部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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