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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更新日期 : 113-06-05

申辦說明 設籍本縣或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之兒童、少年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
(一)本縣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
(二)符合領取本縣困苦失依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及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資格者。
(三)符合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九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
(四)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
(五)安置於立案之公私立育幼機構及寄養家庭之兒童及少年。
(六)發展遲緩兒童。
(七)早產兒。
(八)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
(九)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兒童及少年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之兒童及少年。
(十)其他經社工員訪視評估有必要補助之兒童及少年。
發布單位 社會處 > 社工婦幼科
承辦單位 社會處 > 社工婦幼科 電話 : 9274400*570 傳真 : 06-9264067
申請方式 臨櫃 (公所層轉申請) ;
交付方式 民眾經公所層轉申請案初核後送縣府申請
處理時間 送件後28日
流程圖
    • 澎湖縣低收入戶暨弱勢兒少醫療補助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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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申請表 不可
  • 澎湖縣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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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c
  • 澎湖縣政府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申請表-範例
  • odt
  • pdf
  • doc
2.醫院正本收據 不可
3.診斷證明正本 不可
4.郵局存摺影本 不可
5.同戶人口財稅資料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