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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出生登記

更新日期 : 112-12-28

申辦說明 1.申請人資格:
(1)新生兒之父母均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新生兒須在臺出生。
(3)新生兒限設籍與父或母同戶籍。
(4)申請人須為新生兒之父或母。
(5)須在法定期限(新生兒出生之日起60日內)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6)新生兒之姓氏:
A.一般出生登記案件:新生兒之姓氏依生母有無婚姻而定,如母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從母姓,無須約定新生兒之從姓;如母有婚姻關係,須與配偶(新生兒之父)約定新生兒從父姓或母姓,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B.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須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具原住民身分。新生兒之姓氏依生母有無婚姻而定,如母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從母姓或取用傳統姓名,無須約定新生兒之從姓;如母有婚姻關係,須與配偶(新生兒之父)約定新生兒從父姓、母姓或取用傳統姓名,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7)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2.線上申請出生登記無須申請人提供紙本出生證明書,而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發布單位 民政處 > 戶政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湖西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21054
澎湖縣白沙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31077
澎湖縣西嶼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81331
澎湖縣望安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91077
澎湖縣七美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71263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1.案件派送:依據新生兒設籍地(限設籍與父或母同戶籍)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內容與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出生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請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處理時間 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流程圖
備註欄 戶政事務所協助他機關代收代送新生兒福利案件,請洽詢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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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 不可 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
2.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原住民) 不可 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線上申請版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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