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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政科--醫療(事)機構開(執)業登記

更新日期 : 106-11-13

申辦說明 檢附下列文件:
1.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事項申請書(1式5聯)。
2.加入公會證明文件。
3.若申請醫療機構開業請附院所平面圖、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4.身分證正本、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5.本人(負責人)最近3個月內之正面脫帽照片2張。
6.負責人完成受訓證明。
7.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規費:診所1,000元,<=100床1500元,>100床2000元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電話 : (06)9272162轉237
申請方式 臨櫃 ;
交付方式 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局辦理
處理時間 送件後10日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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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事項申請書 不可
  • C03-002-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醫院擴充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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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療(事)機構開(執)業登記申請書範本 不可
  • 醫療(事)機構開(執)業登記_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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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事項申請書--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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