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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傳統姓名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更新日期 : 111-02-22

申辦說明 申請人:
按姓名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第1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次按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規定:「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以當事人申報者為準。臺灣原住民羅馬拼音之符號系統,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人以其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如為成年人則以本人為申請人。

應備證件:
1.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未領證者以戶口名簿代替)、戶口名簿。
2.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相片1張,得免繳交相片之情形,(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資訊-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上傳數位相片)。
3.按臺灣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及更正姓名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申請人應填具「臺灣原住民回復傳統(漢人)姓名及更正姓名申請書」。
4.如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臨櫃 (臨櫃 ((臨櫃辦理) ; ) ; ) ;
交付方式 臨櫃
處理時間 隨到隨辦
流程圖
備註欄 受理戶政事務所
原住民傳統姓名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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