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1.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及當事人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3)當事人父母之雙方或一方須為原住民。 2.申請項目: 依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同時註記民族別。當事人依第2項規定取得身分者,涉及姓名變更登記,戶政事務所受理時,將依該網路申請案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改姓或回復傳統姓名)後,再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3.應備文件: 請下載「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約定(意願)書」填寫後,照相並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
|
發布單位 |
民政處 > 戶政科 |
承辦單位 |
澎湖縣湖西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21054 澎湖縣白沙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31077 澎湖縣西嶼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81331 澎湖縣望安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91077 澎湖縣七美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 : 9971263
|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辦 ; |
交付方式 |
1.案件派送:依據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當事人未符合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資格或申請文件瑕疵無法補正,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國民身分證,請適格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處理時間 |
線上申請案件依據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案,經查符合規定後,完成登記。 |
流程圖 |
|
備註欄 |
|
常見問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