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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更新日期 : 110-04-19

申辦說明 申辦注意事項:
一、應檢附附件
(一)車輛報廢停駛退還溢繳稅款
1、繳款書收據聯正本。
2、監理機關發給之報廢繳銷停駛汽車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乙份。
(二)失竊車輛退還溢繳稅款
1、繳款書收據聯正本。
2、警察機關發給之車輛失竊報案證明影本。
3、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之註銷書表影本。
(三)身心障礙者免稅退稅應附之證件
1、繳款書正本。
2、免稅核准函影本。
二、線上申辦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
以掛號郵寄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發布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服務科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房屋稅科 電話 : 06-9279151轉255,256
申請方式 臨櫃 ; 郵寄 ; 線上申辦 ;
交付方式 郵寄或當面交付
處理時間 收件後15日
流程圖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檢附文件

檢附申辦文件 可否免附紙本 免紙本之替代方式 電子檔
1.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 不可 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空白書表
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填表範例
2.車輛報廢停駛退還溢繳稅款(1)繳款書收據聯正本。(2)監理機關發給之報廢繳銷停駛汽車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乙份。 受理單位可依退稅清冊及可列印使用牌照稅系統最新車籍查詢畫面主動辦理退稅
3.失竊車輛退還溢繳稅款(1)繳款書收據聯正本。(2)警察機關發給之車輛失竊報案證明影本。(3)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之註銷書表影本。 受理單位可依退稅清冊及可列印使用牌照稅系統最新車籍查詢畫面主動辦理退稅
4.身心障礙者免稅退稅應附之證件(1)繳款書正本。(2)免稅核准函影本。 受理單位可依退稅清冊及可列印使用牌照稅系統最新車籍查詢畫面主動辦理退稅。
相關連結
  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