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說明 |
1.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須為本人或戶長。 (2)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2.持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之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3.如係持外國護照出境,請於下列申請頁面輸入該本外國護照之英文拼音姓名、出生年月日(西元)、國籍3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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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承辦單位 |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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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線上申辦 ; |
交付方式 |
1.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2.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或申請內容與機關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登記。 3.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換(補)領戶口名簿,請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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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間 |
線上申請案件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經查符合規定後,完成登記。 |
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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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欄 |
1.應備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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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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