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證明-馬公市

更新日期 : 111-02-22

申辦說明 申請人:
1.建物所有權人、現住人、管理人、利害關係人或受委託人。
應備證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或簽名)。
2.委託他人申請附繳委託書、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或簽名)。
3.申請人為利害關係人時,應帶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如影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並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
4.相關證明文件: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狀或最新一期完稅之房屋稅單、經公證之租賃契約書。
發布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 : 06-9272370
申請方式 臨櫃 (臨櫃辦理) ;
交付方式 臨櫃
處理時間 隨到隨辦
流程圖
備註欄 注意事項
現住人被通報空戶者,不得申請。
●受理戶政事務所:房屋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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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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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託書 不可 委託書-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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